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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:

DOE认证

 人们对节能环保要求越来越高,电源适配器、开关电源、充电器等外置电源作为高效、节能供电产品也在这一计划要求中。早在2014年的时候,美国能源部发布了6级能效DOE VI执行时间表,对外置电源提出新的能效要求,并提供给厂商两年缓冲期。新的法规适用于所有直接工作的外置电源,包括我们最经常用到的手机充电器、多口USB充电器、USB插线板,将在2016年2月10日强制执行这项法令。这对于电源及配套生产厂家既是挑战也是机会,因此电源厂商需要了解这些新的要求,并且在产品升级时要跟进这些要求,以确保符合标准,以及避免罚款和出货延误。

美国能源部(DoE)在2013发布了一则建议规则制定的公告(NOPR),这个标准主要针对:电池充电器与外部电源的节能标准也就是DoE VI。该标准就电源包括电源适配器,充电器,开关电源等外置电源(包括电池充电系统(BCS)和/或外部电源(EPS),在条例限定上,或者是增多限定,或者就是在现有限定上其要求标准变得更严格。任何充电产品或有外部电源(EPS)的都将在此条例影响范围之内。该条例包括:提供产品相应标贴,并极有可能要求在美国能源部(DoE)网站上注册产品。据悉将于2013年7月1日生效。

美国联邦法规(10 CFR 430)明确规定: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,都应达到最小能效等级:level IV且在產品上明确标示出。不仅如此,也强制要求製造商、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。第一是產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(Compliance Statement),第二是產品的首次证书报告(First Certification Report),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,递送至美国能源部(DOE, Department of Energy)。
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佈之格式填写,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製造商/品牌商提交。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產品类别(product class)、製造商/品牌商名称、效能(%)、无载时功率消耗(W)及额定输出功率(W)。
 
电源DOE认证的标准依据:
美国联邦法规:10CFR429和10CFR430;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;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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